万亿投资正在沉睡?“呆死”“僵尸”矿如何变身?
发表时间:2024-11-25 浏览次数:446
随着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全面深入推进,“呆死”“僵尸”矿山逐渐浮出水面并引起业内人士的关注。如何“激活”“呆死”矿山和“僵尸”矿山并让其重现生机,以更好地服务和支撑增储上产,成为一个紧迫而又现实的话题。
“因多种原因造成的大量‘呆死’‘僵尸’矿山,就是一座座蕴藏着巨大潜力的‘富矿’,亟须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得到‘唤醒’和‘盘活’,以释放大量找矿空间进行就矿找矿,助力找矿突破和增储上产目标的实现。”近日,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矿产资源法律事务部主任、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资源战略发展研究院自然资源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工程院《我国矿产资源勘探重大政策战略研究》课题组成员曹旭升在接受中国矿业报记者采访时呼吁说。
近几年来,我国矿业权数量大幅减少。据《2023年中国自然资源公报》显示:截至2023年末,全国现有登记探矿权12173个、采矿权30514个,共计42687个矿业权,比2012年底全国探矿权32899个减少63%,比2012年底全国采矿权96952个减少69%,比2012年底矿业权129851个减少67%。
尽管近年来我国矿业权经过多轮的“大浪淘沙”,数量明显下降,但“硕果仅存”的这些矿业权中依然有一些没有得到很好的勘查开发和高效利用,其中有相当一部分矿业权甚至沦为了“呆死”矿、“僵尸”矿,长期处于“沉睡”之中。
“目前,我国登记在册的‘呆死’矿、‘僵尸’矿众多。我们在调研中发现,自然资源部当前登记在册的42687个矿业权中,有些县(市)无法正常勘查、开采的‘呆死’矿、‘僵尸’矿高达50%以上,个别县(市)除部分央企、国企和上市公司的矿业权可以正常勘查、开采之外,无法正常勘查、开采的‘呆死’矿、‘僵尸’矿比例高达80%以上。”曹旭升说。
“除此之外,那些没有登记在册的‘呆死’矿、‘僵尸’矿数量更多且基数不明。”曹旭升进一步分析说,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在自然资源部登记在册的42687个矿业权之外,还有大量过期但没有注销的矿业权,这些没有注销的矿业权或者因为环保安全问题被关、停、退出,或者到期后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延续,或者因为资源整合处于无证状态。这些没有登记在册的“呆死”矿、“僵尸”矿数量大于登记在册的“呆死”矿、“僵尸”矿数量,且基数不明、底子不清。
事实正如此。据中国矿业报记者了解,近几年来,因为安全、环保、去产能、资源整合,以及经济周期影响造成的效益不好等多种因素使然,许多地方相继退出、关停、淘汰了一大批矿业权,有些矿山企业虽然名义上依然存在,而且尚有一定的矿产资源,其中不乏具有一定潜力的后备资源,但因为矿业权已不复存在,这些矿山企业根本无法“复活”。
过多“呆死”矿的存在,不仅不利于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还将严重制约矿业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登记在册的‘呆死’矿的原因主要是缺少资金或资源不佳,没有登记在册的‘呆死’矿的原因主要是政策、历史、资金和资源。这些‘呆死’矿的客观存在,导致当初的巨额矿业投资成为沉没资本,并连锁产生诸多债务问题和社会问题。”曹旭升分析说,更关键的是,因为这些矿山企业地面的土地使用权、建筑附属物和井下工程依然“名花有主”,而矿业权的行政许可权和用益物权并存,导致“呆死”矿的矿业权人虽然丧失了行政许可,但仍享有用益物权,由此为盘活“呆死”矿和在“呆死”矿区域新设矿业权制造了法律障碍,挤压了找矿空间。这些地方在法理上尽管已是空白区,但若想在这些老矿区深部或周边攻深找盲、扩大找矿成果困难重重,严重阻碍了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和我国矿业的正常发展。
“另外,由于‘呆死’矿或存在股东纠纷、相邻纠纷,或负债累累、存在安全隐患,或存在用地用林用草用水用电用路问题,或被环保督察、行政处罚、行政整改,或因为技术原因、地质原因、资源问题等,导致无法利用‘呆死’矿就矿找矿,无法实现‘呆死’矿区域的找矿突破和增储上产。”曹旭升说。
大量“呆死”矿的存在,还容易诱发非法采矿活动,破坏正常的矿业勘查开发秩序。
近年来,随着矿产品价格的攀升,在经济利益驱动下,非法采矿活动有死灰复燃之势,而利用“呆死”矿和废弃矿山巷道进行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活动时有发生,不仅破坏浪费了资源,严重污染了生态环境,有的甚至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
尤其是这几年,随着金价的大幅涨价,利用“呆死”金矿或废弃金矿巷道“洗洞”并导致“吃”人的事件频出。2021年底,山西绛县人民政府发布《绛县12·27六人失联情况通报》。《通报》指出,有6名人员在废弃矿约2700米深处丧生。后经警方初步调查,6人在关停的金矿内用“洗洞”的方法非法获利。2021年,河南三门峡市曾在一个月内发生两次“洗洞”事故,7人遇难。当年7月,在三门峡市涧里村扎扎沟山,当地一家三口死于一处废弃矿洞中,矿洞内发现“洗洞”用的电线、水管等物品,洞内有“洗洞”产生的氰化物残留异味。再往前追溯,三门峡市灵宝市也有4名陕西籍男子因洗洞死于已关闭的金矿中。
为彻底杜绝此类现象,2022年3月28日,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联合印发了《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方案》指出,严厉打击“洗洞”盗采金矿行为,严格依法整治,不留死角,彻底斩断“洗洞”黑色产业链。
据了解,这几年来,随着许多矿产品价格的上涨,煤炭、铁矿、铝土矿等领域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利用“呆死”矿或关闭矿山废弃巷道盗采资源现象。作为煤炭大省的山西省,这几年来连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活动,就在今年1月,又公开通报5起非法采矿典型案例。
大量“呆死”矿的“僵而不死”还容易激发众多纠纷,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呆死’矿往往涉及行政许可纠纷与用益物权纠纷冲突问题,即享有行政许可权但无法行使用益物权,丧失行政许可权但仍享有用益物权,长期投资导致的财务成本问题和连锁债务问题不断累加,安全环保的历史欠账问题亟须解决,诸多问题不一而足,如果这些‘呆死’矿不盘活,意味着所有问题将不断积聚、发酵、激化,随时可能爆发诸多纠纷,激化社会矛盾。”曹旭升说。
此言非虚。重庆石柱县就是深受其害的一个典型。因为铅锌矿污染治理和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的需要,当地政府实施了铅锌矿综合整治行动,在原先提出的资源整合方案中,整个铅锌矿为一个主体。但是,由于沃特矿业有限公司把铅锌矿开采承包给施工方,由施工方自行投入开掘巷道和开采矿石,公司方则“坐享其成”、按每出一吨矿石提成,造成资源盗采严重。而承包施工方对该公司知根知底,尤其对井下盗采资源的位置、标高、数量尽收眼底,所以当看到地方执法部门避重就轻、蜻蜓点水式的走过场处罚后,自然不服而屡屡上访。时至今日,双方还在博弈之中,致使当地资源整合迟迟无法如期进行,到期的采矿许可证因违法行为未处理到位、社会矛盾重重而难以延续,严重影响了地方市场稳定。
“目前,我国存量‘呆死’矿众多,因为环保、安全、行政和刑事调查、地方政府排斥矿业、融资难、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原因,导致众多矿业权成为新增‘呆死’矿。存量和新增‘呆死’矿数量不断积累,已经将矿山企业探采积极性降到历史冰点,若不解决‘呆死’矿问题,必然诱发民生、上访、诉讼、社会治理、地方财政、政府公信力等诸多问题。矿业‘呆死’矿盘活问题不仅仅是社会问题,还是经济问题,需要尽早解决并且必须解决。”曹旭升坦言。
当前,我国正在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要完成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目标,实现增储上产,必须要坚持开源节流、“内外兼修”,一方面加大空白地区地质找矿力度,攻深找盲,广开“矿”源,培育和做优增量;一方面要加强矿产资源综合研究,提升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综合利用水平,在对难利用的低品位和难选冶的共伴生矿产这些呆滞资源进行技术攻关同时,还要对过去因多种原因形成的“呆死”矿山进行二次开发利用,盘活和用好存量。
地质成矿是有一定规律的。不管是“呆死”矿、“僵尸”矿还是原来的废弃矿山,大部分都在成矿带上,而且以前都进行了大量的地质工作,地质资料比较翔实,找矿潜力比较大。如果以此来就矿找矿肯定事半功倍、大有作为。在2004-2010年实施的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专项,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资料显示,该专项实施以来,根据“理论指导、技术先行、探边摸底、拓展外围”的原则,共探获48个大型或超大型矿床、76个中型矿床、94个小型矿床,新增原煤52.89亿吨、铁矿石10.5亿吨、铜金属量327万吨、金金属量668.69吨等一大批资源储量,平均延长矿山服务年限17.3年,稳定就业人数60万人。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专项探明大中型矿床成功率是普通找矿成功率的6倍,新增资源量达到大型矿床规模的资金投入仅为一般勘查项目的23%,万米钻探工作量探获的资源储量明显优于一般勘查项目。
“‘呆死’矿盘活将释放大量找矿空间进行就矿找矿、攻深找盲、探边摸底,实现找矿突破和增储上产。为此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呆死’矿大调查活动,在四川、甘肃、内蒙古三地率先开展‘呆死’矿盘活试点,进一步推进全国性‘呆死’矿盘活工作,保障我国矿产资源安全和矿业高质量发展。”曹旭升建议说。
实际上,利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有利时机,盘活和解放“呆死”矿,不仅有效推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还可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保障社会稳定。
“许多‘呆死’矿既涉及矿业权人和股东的切身利益,又涉及当地民众和政府的利益。探矿权一旦‘呆死’,少则百万元多则几千万元甚至几亿元投资将成为沉没资本;采矿权一旦‘呆死’,少则几千万元多则几亿元、几十亿元投资将成为沉没资本。”曹旭升直言不讳地说:“保守按每个县10个‘呆死’矿计算,全国2千多个县至少2万个‘呆死’矿,每个‘呆死’矿保守投资5千万元,全国‘呆死’矿导致的保守投资至少1万亿元已经成为沉没资本。”
“而众多‘呆死’矿集中盘活,将激活至少1万亿元投资并会增值为10万亿元甚至更多,同时释放大量找矿空间进行就矿找矿,增加大量采矿产能,相当于让1万亿元甚至几十万亿元沉没资本进入流通领域,实现存量投资转化为资源和产能,进而形成资产和矿产品,然后回流资本反哺矿业,形成正向循环。”曹旭升进一步分析说,“这样不但能够实现找矿突破和增储上产,对冲矿业‘走出去’风险,保障我国矿产资源安全和经济安全,还能化解纠纷,提供就业机会,增加税收,显然既利民又利企更利行业和国家。”
曹旭升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呆死”矿大调查活动。查明“呆死”矿的数量、基本信息、原因、矿种、勘查程度、矿产资源家底和备案登记、亟须解决的问题等,为制定政策提供数据依据。要充分调动自然资源部智库联盟这一内脑的积极性,提出内部解决方案;对外聘请矿业法治智库作为外脑,提出外部解决方案。最终提出内外结合的跨界综合解决方案。同时,在四川、甘肃、内蒙古三地开展“呆死”矿盘活试点工作。四川省作为环保督察导致新增“呆死”矿较多的省份,甘肃省作为环保风暴导致“呆死”矿遗留问题较多的省份,内蒙古作为倒查20年导致“呆死”矿问题复杂的省份,在全国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适合在全国范围内先行先试,率先盘活“呆死”矿,为制定全国性“呆死”矿盘活政策提供实证参考。
“国家及相关部门要尽快出台‘呆死’矿盘活政策,推进全国性‘呆死’矿盘活工作。”曹旭升最后建议,一是先在试点区域根据大调查结果,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政策,保障试点的成功;二是结合试点情况,将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升华为中央文件或部门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化解全国性“呆死”矿难题,助力我国找矿突破和增储上产,从而保障我国矿产资源安全和矿业高质量发展。
以上内容来自矿业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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