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包括哪些及界定详细标准
发表时间:2025/11/23 浏览次数:58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范围》,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及界定标准如下: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1)开采范围、设计规模和开采顺序
开采范围或设计规模发生变化,或上行开采和下行开采两类开采顺序之间发生改变,或者不同采区之间开采顺序发生改变,并导致下列情况之一的:提升运输系统的基本安全设施发生改变;通风系统的基本安全设施发生改变;排水系统的基本安全设施发生改变。
(2)采矿方法
崩落法、空场法、充填法三大类采矿方法之间发生变化。
(3)开拓系统
竖井、斜井、斜坡道、平硐四类开拓方式之间发生改变。
竖井开拓中箕斗、罐笼两类提升方式之间发生改变;斜井开拓中箕斗、串车、胶带三类提升方式之间发生改变;平硐开拓中有轨、无轨、胶带三类运输方式之间发生改变。作为主要安全出口的井筒位置发生变化,并导致工业场地的位置发生改变。竖井和斜井形式的主要安全出口由一段提升改为多段接力提升。
(4)通风系统
主要通风机设备型号或数量发生变化,并导致总通风量减少。
(5)排水系统
一段排水与接力排水的方式发生变化。
主要排水设备规格或数量发生变化,并导致排水能力变小。
(6)废石场
(7)地表截、排洪系统
地表塌陷区截洪或排洪系统的形式和位置发生变化,并导致截洪或排洪的能力变小。
(8)其他
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或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并对矿山开采产生重大影响。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
(1)开采范围或设计规模
开采范围或设计规模发生变化,并导致下列情况之一的:开拓运输方式发生改变;露天采场基本安全设施发生改变;排土场场址发生改变;截、排洪系统基本安全设施发生改变。
(2)开拓系统
(3)露天采场
(4)排土场
(5)截排洪系统
露天采场或排土场地表截、排洪系统的形式和位置发生变化,并导致截洪或排洪的能力变小。
(6)其他
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或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并对矿山开采产生重大影响。
尾矿库
(1)库址、总库容和总坝高
尾矿库库址发生变化;基建期总库容或总坝高发生变化。
(2)堆存工艺
湿堆、膏体堆存、干堆等三类堆存方式之间发生改变。
上游法、中线法、下游法、一次性筑坝等四类筑坝方式之间发生改变。坝前排放、周边排放、库尾排放等三类尾矿排放方式之间发生改变。
(3)尾矿物化特性
湿堆尾矿的粒度变细或排放浓度变高,并引起尾矿沉积或物理力学特性发生改变。
膏体堆存尾矿的入库尾矿浓度变化,并引起尾矿沉积或物理力学特性发生改变。干堆尾矿含水率变大,并引起尾矿物理力学特性发生改变。
(4)尾矿坝
初期坝或一次建坝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坝址发生改变;坝型发生改变;筑坝材料发生改变。
坝体防渗或排渗型式、布置发生改变,并引起防渗、排渗效果变差。干式尾矿库堆存推进方向改变、压实度变小、台阶高度变高及台阶坡比变陡。
(5)防洪排水系统
防洪排水系统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并导致防洪排水系统的泄洪能力或建(构)筑物强度降低的:防洪排水系统型式发生改变;防洪排水系统布置发生改变;防洪排水系统结构尺寸发生改变;防洪排水系统建筑材料发生改变。
排水构筑物终止使用时的封堵位置或封堵体结构发生改变。
(6)其他
工程地质条件或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尾矿库运行安全产生重大影响。(以上内容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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