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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日正式实施!高冒区官方定义明确!

发表时间:2026/9/21 浏览次数:159

矿山高冒区的新定义!
GB 47290—2026 一锤定音
长期以来,高冒区在井下检查、瓦斯巡检和防灭火管理中都是一个让人头疼的词。检查时被指漏检重大隐患、企业自定标准五花八门、现场瓦检员宁可全查怕惹麻烦……争议的焦点,始终是同一个问题:高冒区到底怎么界定?
2026 年 9 月 1 日,GB 47290—2026《煤矿防灭火技术规范》正式实施,这个问题第一次有了国家标准的答案——而且,高冒区不再只是一个模糊的隐患名词,而是被写进了法定的防灭火对象清单。
 
一、官方新定义:到底什么叫高冒区?
GB 47290—2026 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 2026-02-27 发布、2026-09-01 实施,归口单位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其在第 3.6 条术语和定义中,首次以国家标准的层级对高冒区作出界定。
标 准 原 文 · 3.6
高冒区 top-caving area
因巷道顶部煤或者半煤岩体冒落形成的高度大于 1 m 且体积大于 2 m³、存在暴露煤体的顶部空间。
一句话,四个限定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缺一不可:
01
巷道顶部
必须是巷道顶部的空间,独立硐室顶部一般不算。
02
煤或半煤岩体
冒落物是煤体或半煤岩,全岩巷道漏顶不算(否则不会强调暴露煤体)。
03
高度 > 1 m 且体积 > 2 m³
两个门槛同时满足;高度够但体积不够、或体积够但高度不足,都不算。
04
顶部空间
必须在巷道顶上,巷道两侧的空间不算。
过去网络流传最广的两种民间定义:① 巷道冒高 > 1 m、连续长度 ≥ 2 m;② 巷高超正常设计 0.5 m 及以上、且体积 > 0.5 m³。结果就是每次检查都容易扯皮,干脆把巷道头顶的窟窿全查了——岩巷也查,瓦检员累坏,反而催生假检等极端现象。新国标以高度>1 m 且体积>2 m³量化阈值,把该查的和不该查的一刀切开。
补 充 说 明
早期文献(张耀辉等,2012)曾描述为垮落超 500 mm、体积 > 0.5 m³。可见从 0.5 m³ 到 2 m³、从或到且,新标准显著收紧认定口径,更贴合防灭火实际风险边界。
 
二、更关键的变化:高冒区被扶正为法定防治对象
如果说 3.6 条解决了怎么认,标准正文的数处硬性规定解决的则是认出之后必须怎么办。这一点,比定义本身更值得现场重视。
5.1.1.9
防治对象法定化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应制定防治采空区、巷道高冒区、煤柱破坏区自然发火的措施。高冒区与采空区、煤柱破坏区并列,成为内因火灾三类重点防控区之一。
5.2.2
监测点法定化
应检测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回风流、高冒区等地点的一氧化碳浓度。凡符合新定义的高冒区,都是法定的 CO 监测点。
5.2.4
报警阈值明确
一氧化碳报警浓度 ≥ 0.0024%(24 ppm)。反观后文红柳矿事故 CO 一度冲到 5000 ppm,已是报警线 200 余倍。
新定义真正的意义,是让高冒区从可查可不查的模糊地带变成必须识别、必须监测、必须治理的法定风险点。
 
三、高冒区是怎么长出来的?
只要采用综放开采的厚煤层及特厚煤层,煤层厚度一般大于巷道高度,且多沿煤层底板掘进——注定会在巷道顶板留下相当厚度的顶煤。当煤层倾角变化、局部变厚或遇地质构造时,顶煤破碎冒落,高冒区便随之形成。具体成因可归纳为三类:
① 围(煤)岩稳定性差
应力调整期、岩体膨胀期滞后于支护时间,破坏临时支护;裂隙风化后破坏加剧,加快膨胀,最终围岩与支护失稳。
② 地下水作用
顶板淋水长期软化破碎顶板,难以支护,在一定条件下直接冒落。
③ 支护结构与参数不合理
爆破法破岩(煤)时装药量难精确控制,断面成形差,诱发片帮、冒顶,形成松动圈,最终演化为高冒区。
此外,断层、褶曲等构造带,以及孤岛特厚煤层等复杂条件(如赵庄煤业 53041 巷过断层,形成长 39 m、冒高 0~6.6 m、空间约 1000 m³ 的大体积高冒区),都是高发区。
 
四、高冒区为什么危险?
危害绝不只是影响工程进度,它直接威胁人的安全和矿井存续:
⚠ 伤人
顶板冒落可直接造成人员伤亡。
⚠ 瓦斯积聚
冒落空间形状不规则、通风不畅,瓦斯等有害气体极易聚集。
⚠ 煤炭自燃(内因火灾)
最隐蔽也最致命。破碎煤体在适宜的漏风供氧 + 蓄热环境下极易自然发火。
触目惊心的案例来自某煤矿工作面:回撤期间在冒顶区注入不合格高分子化学材料,未达井下阻燃要求,注入后反应放热、热量积聚,点燃高分子材料或浮煤,CO 浓度最高飙升至 5000 ppm,被迫封闭工作面。
我国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约占 56%。高冒区遗煤自燃,已是煤矿内因火灾最重要的危险源之一。
 
五、自燃的元凶:传热、传质与煤氧复合
从传热—传质视角能看得很清楚:高冒区垂向分破碎区、离层区、断裂下沉区。松散煤体缓慢氧化升温,与巷道形成温差产生热对流驱动力,把新鲜风流吸进高冒区;同时巷道紊流风流的分子不断撞击高冒区空气分子,形成扩散传质(符合 Fick 定律),持续供氧。
漏风与蓄热是一对矛盾:漏风既供氧促燃,又带走热量抑制。只有当促进作用 > 抑制作用占主导,煤体才从阴燃走向自燃。
数值模拟(梁攀力等,Fluent)揭示关键规律:漏风从边界到中心呈线性递减;发火点通常位于破碎区与离层区交界处——此处漏风量大、散热差、热量易积聚。
从煤化学看,自燃是煤氧复合的递进过程:低温以物理吸附(范德华力,放热)为主;升温后化学吸附增强,进入快速反应最终自燃。治理核心思路即:切断供氧、消除蓄热、惰化空间。
 
六、怎么治?标准已经把路指好了
总目标很明确:填满空间、隔绝供氧、消除蓄热、防止自燃,兼顾瓦斯不聚集。对充填材料的要求可概括为四条——
填满高冒区 · 有一定强度承受上覆压力 · 轻质(减小支护难度) · 不发热、阻燃
6.1 标准对材料的硬约束(5.1.2.10、5.1.1.14)
优先选用无机材料:井下加固、充填密闭、喷涂堵漏风优先选用无机材料;全部充填采煤法应采用无毒性的不燃性材料,不应使用反应型高分子材料充填。
禁用聚氨酯发泡材料充填密闭;反应剧烈、温度高的高分子材料不应用于与煤直接接触;不应使用高分子发泡材料处理自然发火隐患区。
大空间内灌注高分子材料时,应实施可控灌注,不应直接大量灌注,每次使用须制定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这些条文几乎为红柳矿那类高分子材料放热起火事故量身定做——放热型有机材料,正从高冒区充填的主角退场。
6.2 新型无机发泡材料成为主流
方向一致:轻质、快凝、完全阻燃、反应放热极小。三组代表性参数:
陈兵等(2016)· 双液无机发泡
密度 0.83~0.94 g/cm³|2~4 min 失流、18~23 min 硬化|2 h 达 1.2 MPa|螺杆泵密闭送浆,气泡不逸散
张耀辉等(2012)· 特厚煤层
密度 0.62 g/cm³|初凝 ≤5 min、终凝 ≤10 min|3 d 达 1.4 MPa|膨胀 6%~8%,不燃、凝结无有害气体
马雁飞(2023)· 大体积
密度 0.4 g/cm³|6 min 失流、1~2 h 固化|3 d 约 2 MPa|膨胀 5 倍、反应温度 ≤50 ℃,成本不及罗克休 1/5
6.3 大体积高冒区的封闭—充填工艺
对长 39 m、空间约 1000 m³ 的大体积高冒区,要点是先封底、后充填:
① 人工假顶封闭
顶板打锚索→悬吊工字钢(钢丝绳)→铺木板→铺 2 层风筒布→喷浆(≥50 mm,交接处加厚至 100 mm),形成不漏浆锅底。
② 两端柔模袋封堵
不规则端部用充气柔模袋封堵,兼作注浆、排气口。
③ 机械泵送充填
用螺杆泵/气动隔膜泵将无机浆液压注,从低到高、分段充填;预埋观测/返浆管,返浆即代表充满。
④ 效果检验
钻孔取芯 + 窥视仪确认内部致密、与顶板紧密贴合、无离层。赵庄煤业该工程充填后 5 个月顶板下沉量为零,CO、温度均正常。
6.4 综合防灭火与应急处置
标准给出明确处置路径(6.2.2):高冒区、煤柱破碎区发生自燃火灾时,应采取上风侧注水、注浆(胶)等直接灭火,撤出下风侧人员;火情不能有效控制时,立即封闭。
三相泡沫(5.3.5.3):发泡剂不可燃、不助燃;立体降温消除遗煤高温(大湾矿 X10901-3 工作面,CO 从 1000×10⁻⁶ 降至 0)。
凝胶防灭火(5.3.5.2):应充填满全部空间、外表面喷浆封闭、定期观测,不应使用含铵盐促凝剂凝胶。
红柳矿 I010204 正是通过灌浆 + 注氮 + 注液氮 + 三相泡沫,将封闭区内 CO 从 5000 ppm 持续压降至 0,最终实现安全启封。
 
七、新定义之下的新认识
对检查方
3.6 条提供可量化、可执行的判定门槛,减少全查怕漏、不查怕责的尴尬。
对现场
5.1.1.9 与 5.2.2 把有限资源精准投向真正高风险空间(高度>1 m、体积>2 m³、有暴露煤体的巷道顶部),并强制纳入 CO 监测。
对技术路线
5.1.2.10 再确认:方向是轻质、快凝、完全阻燃的无机充填 + 综合防灭火,坚决淘汰放热型有机材料。(以上内容来自网络,仅应用于知识分享,未进行任何商业应用,若有侵权请后台告知,本号作者将及时删除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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