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属矿山绿色建设进入“国标时代”:GB/T 48132.6-2026实施要点解读
发表时间:2026/9/28 浏览次数:293
2026年10月1日,GB/T 48132.6-2026《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第6部分:非金属矿山》将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非金属矿山领域首个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该标准由自然资源部主管,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牵头,联合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及多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共同起草。与2018年发布的行业推荐标准DZ/T 0312-2018相比,新国标在标准层级、覆盖范围和技术要求上均发生了实质性变化,非金属矿山企业需在短时间内完成对标与调整。
一、标准定位的根本变化:从“行业推荐”到“国标引领”
此前非金属矿山绿色建设主要依据2018年发布的行业标准DZ/T 0312-2018。新标准升级为GB/T推荐性国家标准,归口单位为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部,标准层级和跨部门协调能力显著提升。
标准适用矿种范围也大幅扩展,涵盖金刚石、石墨、萤石、滑石、高岭土、膨润土、石膏、重晶石、方解石、菱镁矿、大理岩、白云岩、石英岩、花岗岩、玄武岩等数十种非金属矿产的新建、改扩建和生产矿山。这意味着过去按照“非金属矿”大类笼统管理的方式将转向更精细化的矿种对标。
二、章节结构的系统性重构
新标准对旧版章节进行了全面调整,反映了管理思路从“末端治理”向“全过程管控”的转变:
●原“矿区环境”章节调整为“资源开采”,并首次按露天开采和地下开采分别规定差异化要求;
●原“资源开发方式”调整为“资源综合利用”,新增综合利用方式、方法和指标的具体条款;
●原“节能减排”调整为“绿色低碳”,新增节约集约用地要求;
●原“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调整为“生态修复”,新增生态修复方案编制和修复方式方法的要求;
●原“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调整为“矿区环境”。
这一重构的核心逻辑是:绿色矿山建设的重心从“形象展示”转向“资源效率与生态功能”。
三、约束性指标:以“三率”为核心的硬约束体系
新国标建立了以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三率”)为核心的约束性指标体系。与之配套的《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行业标准已发布15个部分,覆盖125种矿产的具体要求,实现了生产矿种全覆盖。
对非金属矿山而言,这意味着“三率”不再是软性倡导,而是项目核准、绿色矿山名录评选和矿业权管理的实质性门槛。标准明确要求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应符合“一般指标”的要求。露天开采的非金属矿山还需严格执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湿式凿岩、微差爆破、优先内排等工艺要求。
四、生态修复:从“事后补救”到“全周期管理”
新标准在生态修复方面最显著的变化是明确了生态修复工作时序,由侧重事后修复转为全周期管理。旧标准下“先开采、后修复”或“闭坑再治理”的模式将不再被认可。矿山企业在编制开采方案时,就必须同步明确修复时序、资金安排和责任主体,修复进度须与开采进度相匹配。
标准还新增了生态修复方案的编制要求,强调“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注重恢复生态功能而非简单种树复绿。
五、绿色低碳:构建五大管控体系
新标准将“节能减排”扩展为“绿色低碳”,构建了节约集约用地、节能降耗、碳核算、源头预防、废物处置与排放五个方面的管控体系。碳核算要求是新增内容,矿山企业需要建立碳排放的计量、记录和报告机制。源头预防则要求从设计阶段就考虑废物减量化,这与“三率”约束形成了前后衔接的管控逻辑。
六、矿山企业的对标要点
新标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和生产矿山,存量矿山需在过渡期内逐步对标。当前阶段,非金属矿山企业应优先完成三件事:
第一,对标矿种分册确认适用要求。 非金属矿涵盖矿种众多,不同矿种的开采工艺、加工方式差异较大,需对照标准正文逐条排查差距。
第二,核查“三率”达标情况。 对照《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中对应矿种的具体数值,评估现有生产指标是否满足“一般指标”要求,不达标的应制定技改方案。
第三,建立生态修复的全周期台账。 梳理已开采区域和规划开采区域的修复进度,确保修复方案与开采方案同步编制、同步实施。
非金属矿山的绿色建设长期以来面临标准不统一、区域差异大的问题。GB/T 48132.6-2026的实施,为行业提供了统一的基准线。对于企业而言,早对标、早调整,既是合规要求,也是在行业准入收紧的背景下保持竞争力的必要动作。
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公开渠道,仅供行业参考。具体标准内容请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自然资源部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
|